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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時間 2015年11月1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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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1日 22:00:00
投票時間 2016年2月2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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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 22:00:00
得獎公佈
2016年3月20日
1 投稿不限次數(但得獎只取一個作品)每次上傳限1張預覽圖、作品圖。 上傳規格:
【預覽圖】 尺寸長 250 ×高 205 像素(px)
【作品圖】 尺寸長 1280 ×高 990 像素(px)
格式皆為 jpeg /png /gif 檔,並小於2M內,解析度72dpi以上。
請自行保留作畫原檔備用,如獲獎須將原檔寄給活動主辦單位。
範例1-瀏覽圖
範例2-作品圖
2 符合主題之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或過度宣揚色情、暴力、血腥等內容。
3 作畫方式不限,電繪、手繪皆可但圖面須完整且清晰,手繪作品請以高品質掃描並修改成上傳規格。
4 圖像呈現自由發揮,但服裝至少設計出正、反面。可添加文字說明或標示,也可下載【素體】附件做參考、修改。
素 體
特 獎 一名

  • 新台幣1萬元整
  • 星星喵音樂盒 x 1
  • 喵歌手驢馬CD x 1
  • 喵繪師手稿 x 1
  • 獎狀 x 1
「商品以實物為準」
人 氣 獎 一名

  • 星星喵音樂盒 x 1
  • 喵歌手驢馬CD x 1
  • 喵繪師手稿 x 1
  • 獎狀 x 1

「商品以實物為準」
初 審 投稿作品皆須審核1~3個工作天,才會在作品展示頁開放與票選。
決 選 「特獎」由數名評審共同評選,評選標準: 創意30% 形象切合30% 製作可能性40% 「人氣獎」即日起開放投票至2016年2月28日 22:00:00整截止。
每天由FB登入一天一票,得票支持數最高者獲獎。
九藏喵窩 由喵窩負責人與多位喵繪師共同評比。
驢 馬 喵窩歌手之一,有豐富的舞台表演經驗。
1 參賽資格: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對設計創作具有熱情興趣者皆可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本活動不接受團體報名。每名參賽者可投稿多件,但得獎以一獎為限,並不得冒用他人身分參予。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 投稿作品須為尚未發表、未參加其他競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如有侵權或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則取消入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若造成主辦單位收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3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 若有上述1、2、3、4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 參賽作品與填寫資料須於本活動規定期限在活動網站上報名。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填寫不全,或不符規定者,視同放棄報名並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退回。
7 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8 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得獎作品後續須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案,以利後續作業。作品得獎後,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得獎者對該設計做出修改及提供該作品原稿,官方也有權直接修改該作品,以利稿件可以更適合實際技術製作。
9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但不包含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座獎狀。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與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0 本活動獎品皆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換其他商品,主辦單位保留調整獎品內容之權利。
11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倘決選者依法應繳納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將由獎金內逕行扣除後匯款。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經主辦單位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採用匯款方式40天內撥付獎金,且代扣稅額(所得稅、二代健保費等)及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獎金內扣除後匯款至得獎者銀行帳戶。
12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的文字、圖像等,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13 請詳閱活動參賽方式及注意事項,並請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如得獎名單公告後一週後仍未收到主辦單位通知之得獎者,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絡。若因報名資料填寫錯誤且未主動聯繫主辦單位之得獎者,其得獎資格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十日後取消且不得有異議,並其得獎資格將由主辦單位取後補名次替之。
【連絡方式】
服務時間: 非假日/早上10點~晚上5點
電子信箱: dnaxevent@gmail.com
14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 本活動報名資料需收集參賽者部分個人信息:真實姓名、信箱、連絡電話、身分證,但此資料僅用於最後獎品寄送,及身分是否符合等確認。往後本主辦單位舉辦之相關比賽的活動資訊,也會以EMAIL通知。本次活動參賽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保密。
2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於進行活動資料 填寫前務必詳閱: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九藏喵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舉辦【驢馬-舞台服裝設計大賽】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7.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3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 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 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4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活動,經檢舉或 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至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 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暫停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5 茲參賽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照上列第三點 個人資料類別所述)予本公司,並同意得為活動參與、抽獎相關活動、資料儲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 本人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